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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范围:
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。
二、条件:
1、企业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;
2、企业产品标准不得与国家、省、市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;
3、企业产品标准不得与国家、行业、地方强制性标准条款相抵触;
4、企业制定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符合GB/T1.1、GB/T1.2的有关规定;
三、需提供的资料
1、工商注册登记证书;
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;
3、《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》及标准文本各一式4份;
4、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;
5、审定会纪要或函审结论(附名单)
6、意见汇总处理表;
7、验证资料(检测报告);
8、引用标准文本1套(备案后退还企业)。
四、办理程序
1、填写表格
申请备案的企业在受理部门领取并填写《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》。
2、备案
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应予以备案、登记、赋予备案号,并在备案登记表中签名。办理备案部门留备案登记表和标准文本等全套资料1份存档。
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可向企业提出指导意见,并退回企业修改后重新办理备案手续。
五、有效期限
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,逾期重新办理备案手续。 |